通知公告

2014年下学期综合素质课选课通知

时间:2014/09/15 00:00:00浏览:

全院各系:
    依据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有关规定,我院2014年下学期综合素质选修课程的选课、开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
    本次综合素质选修课面向全院12、13级在校三年制学生。
二、选修课程
    1、根据2012级和2013级人才培养方案中综合素质拓展课程计划安排,本学期开设如下课程:
    ①人文艺术常识类:《音乐欣赏》、《影视欣赏》、《名著导读》;
    ②职业方法能力类:《办公室技能》;
    ③职业社会能力类:《交流能力训练》、《公关礼仪》、《营销概论》;
    ④职业复合能力类:《办公软件高级应用》;
    2、选报课程门数:
    ①2013级同学限选一门课程;
    ②2012级未修满学分的同学可在第一轮选课时间先选报一门课程,第二轮选课时间再选报第二门课程。
         选课人数满额即中止报名,请同学们在规定时间内尽快报名。
三、选课方式、时间
    1、选课方式
        网上选课
    2、选课时间
      ①网上第一轮选课时间:09月15日下午17:30至09月18日下午16:30;
      ②网上第二轮选课时间:09月18日晚上19:00至09月21日晚上24:00;
四、选课流程
    1、选课系统网址: http://xk.hnvist.cn:91/xsxk
    2、进入先选课系统用户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数,进入“全校性选修课”网页,每人限选一门。 
    3、点击“保存退回”。
    4、如需修改或退选,可在选课截止日前进行修改或退选。
五、选修课开课时间
    第4周9月22日(星期一)至第19周。具体课程安排见附件1,或登陆校园网查看。
六、注意事项
    1、原则上12级学生在第一、第二学年内要修满4门课程,每门课程2个学分,共8个学分;13级学生在第一、二学年内修满3门课程,每门课程2个学分,共6个学分;12级学生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修满的,经教务处和基础课部同意后,可在第三学年的第一个学期继续选课。
    2、综合素质课程共有4个模块,12级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在每个模块中选修1门课程,如在同模块中选修了2门课程,那么将有一门课程视为无效课程(详见附件2综合素质拓展课程计划表)。
    3、本次选修课程开课时间、地点及授课教室等信息均在校园网上公布,请同学们认真仔细查阅,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严肃认真地选修课程,合理安排好选修课学习时间,严格遵守课程考核要求,课程选定后不予更改。未在学院“选课报名系统”报名,而直接在任课老师处报名的学生,一律不计其成绩。
    4、所选的公共选修课程如与本专业培养计划中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课程相同的,所修课程学分不予承认。
    5、《营销概论》课程只限2012级学生选报,2013级学生选报无效。
    6、经考核合格者,成绩记入本人学籍档案;不合格者,不作成绩记载,只能重修。
    7、学生毕业时,12级学生综合素质选修课学分未修满8分者,13级学生综合素质课学分未修满6分者,延时毕业。
 
 
二○一四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