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级学生综合素质选修课重修的通知
时间:2014/04/21 00:00:00浏览: 次
根据学院安排,2011级综合素质选修课程重修报名时间为4月21日—4月25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修课重修对象
2011级选修课未修满8个学分的学生
二、重修缴费注意事项
(一)缴费时间:2014年4月23日—2014年4月25日。
(二)收费标准:30元/门。
(三)缴费方式: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到财务处缴费,缴费后凭收据到基础课部办公室(明礼楼110)办理选课事宜。超过报名期限的,本学期不再受理申请。
三、重修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人
(一)时间:2014年4月21日-25日
(二)地点:明礼楼110办公室
(三)联系人:艾老师
四、开设课程与上课时间、地点
| 
				 课程名称  | 
			
				 上课时间  | 
			
				 上课地点  | 
			
				 任课教师  | 
			
				 备注  | 
		
| 
				 影视欣赏  | 
			
				 4月26日  | 
			
				 精业楼 107  | 
			
				 刘静  | 
			
				 1.每门选修课时间为1天,当天参加考试; 2.上课时间会根据报名班级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 
		
| 
				 4月27日  | 
		||||
| 
				 公关礼仪  | 
			
				 4月26日  | 
			
				 阶梯教室 113  | 
			
				 李青  | 
		|
| 
				 4月27日  | 
		||||
| 
				 演讲与口才  | 
			
				 4月26日  | 
			
				 阶梯教室 213  | 
			
				 陈红英  | 
		|
| 
				 4月27日  | 
		||||
| 
				 办公室技能  | 
			
				 5月16日  | 
			
				 精业楼 107  | 
			
				 胡林  | 
		|
| 
				 5月17日  | 
		||||
| 
				 音乐欣赏  | 
			
				 5月16日  | 
			
				 阶梯教室 113  | 
			
				 李青  | 
		|
| 
				 5月17日  | 
		
五、重修考核与考试
由任课老师负责考核,考试由系部考务办公室统一安排。
六、特别说明
1.凡因不参加本次重修或者重修考试成绩不及格而导致未修满学分的同学,学院将根据相关规定不予按时发放其毕业证。需参加学院第二年安排的选修课重修,合格后方能发放毕业证,请大家相互告知。
2.学生选择重修课程时不得与已经选修合格通过的课程相重复;
3、此次重修课程,不分模块,只要未修的课程都可报名,并认可学分。
4、如选修课成绩有误登、错登现象或其他疑问,请在4月21、22两日内与基础课部艾老师联系。
附:重修名单
基础课部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